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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西抚州商会·财税讲座】 商会税务讲座于近日顺利举行

今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肆虐全球,给世界经济带来了罕见的巨大冲击,现在看来,严重后果已经超过08年世界经济金融危机,甚至有的经济学家说这场疫情所造成的影响已超过上世纪20、30年代的世界大萧条。

广大中小微民营企业受到的冲击尤其严重,很多中小微企业都普遍出现了经营困难,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压力。面对疫情的冲击,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相关部委先后出台实施了一揽子帮扶企业、稳定就业、扩大内需等方面的对冲政策,对稳定经济基本面形成了强大支撑。比如,增大赤字规模1万亿,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全部转给地方;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上半年减税降费已累计超过1.5万亿,预计全年可达2.5万亿;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系统向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等等。这些财政、货币政策都是直达地方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可以说是“精准滴灌”。

为了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的职能作用帮助广大会员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收政策,商会邀请了广州君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熊晖827日下午在艺海堂美术馆为广大会员举行《疫情期间的税收优惠以及如何提高企业生存能力》的财税讲座。商会本期轮值副组长、佛山市致臣红际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红光,秘书长姜美玲,副秘书长何江,文秘李萌,商会理事吴国强、黄云祥、杨华平、陈胜勇、程子祥、邹辉龙以及会员企业财务总监和团体会员代表约20多人参加了讲座。



讲座精华节选


一、重点物资生产企业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运输疫情保障物资的纳税人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其次,充分利用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日常经营中做好税收安排,合理避税。

   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增加到30万/季度,如果全年收入低于120万元的企业,应注意开票节点,避免集中开票。

    对于年收入超过12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应尽量享受免税政策。

    对于年收入接近500万元的企业,为了避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应注意各月份均衡开票,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标准是连续12个月销售收入(开票金额)超过500万元。

   一般纳税人应根据当月收入(开票金额)安排好进项发票的开具。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五、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六、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政策:

    1、从事国家非限制性和禁止行业;

    2、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0万元;

    3、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企业资产总额低于5000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后,遇到把握不准的税务问题,应多咨询专业人员,多听听专家意见。